苏容根、黄美燕、黄丽华、曾连、徐良松、黄月婵、苏达源、梁金宽:
根据《关于协助办理原珠海市横琴镇新、旧村搬迁户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注销登记手续的函》(珠横镇府函〔2014〕9号),你8人名下位于横琴的原新村、旧村的8处房地产权(详见附件),经属地村民小组核实已全部拆除。根据《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我中心将依法直接注销该8处房地产权登记。请你们于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回所涉房地产权证书;逾期未缴回的,我中心将公告作废。
附件:原新村、旧村8处已拆除房地产清单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