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登记字〔2019〕51号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在全市银行推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的函
各有关银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等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自2018年5月31日起,我中心陆续与九家本市银行合作,试运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金融服务”创新模式。主要做法:1.设立银行便民服务点,拓宽服务渠道。在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让企业和群众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时,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设立的不动产登记“虚拟窗口”,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办,实现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延伸;2.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对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印章效力、审查方式、双方职责边界、信息安全、法律责任承担等事项进行具体明确;3.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实现信息跑路。对于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金融服务”线上抵押登记的业务,统一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替代不动产登记纸质证明;4.实现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范数据共享。制定数据接口标准和数据服务标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完成后,实时向银行推送不动产登簿状态信息。
此创新模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商业贷款“一窗受理、延伸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趟”甚至“零跑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试运行一年来,有效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效率、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社会反响较好。现我中心拟将不动登记“互联网 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在全市推广,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尽快与我中心联系对接。
此函。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