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登记字〔2020〕59号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根据《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13 号)关于2020 年底前全省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0年8月10日起,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请各科室、分中心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