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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压缩】通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有关操作事宜的通知

珠登记字〔2020〕16号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有关操作事宜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根据《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登记字〔2020〕2号)要求,现将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缩办理时间

(一)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非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外,原所有办理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含5个)的一般不动产登记,一律压缩至4个工作日。通过网上申请的,要求2个工作日内审结。

(二)抵押权登记(含抵押权首次、转移、变更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签约银行网上申请的抵押权登记(含首次、转移、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含首次、转移、变更登记),要求1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四)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换证或补发等即时办理业务,要求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简化审核流程
签约银行网上申请的空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含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调整为一级审核。其他各项业务的审级维持现状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科室、分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衔接,正确处理服务效率和登记质量的关系,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登记任务。

(二)落实相关工作。政策法规科及时做好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的修订工作。信息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同步更新业务系统、中心pg电子平台官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平台、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内容,做好各类宣传工作。

(三)做好质量抽检。质检监督科进一步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反馈压缩办理时间后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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