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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压缩】通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登记字〔2020〕2号


各科室、分中心: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严格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0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99号)精神,全面完成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任务,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实现一般登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7月底前,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信息集成

打造“1 4” 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形成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构建“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1 4”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底前完成)

延伸便民窗口。在珠海市所有商业银行和港澳银行推广使用“互联网 金融服务”模式(责任科室:抵押登记科);推广使用“互联网 开发企业服务”模式(责任科室:增量房登记科);探索“存量房 金融服务 中介机构服务”模式(责任科室:存量房登记科);推进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设备在镇街、社区的应用(责任科室:受理科、各分中心)。(技术保障科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底前完成)

推广网上办理。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做到让群众办事只跑一趟、即时办结。(责任科室:受理科,配合科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6月底前完成)

精简申请材料。一是严格落实“免证办”,凡已经上报的“免证办”材料,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收取申请人相应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责任科室:受理科、各分中心)。二是加强与市局的信息互通共享,对局系统自身产生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信息,特别是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我中心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责任科室:初始登记科)。三是加强与城建档案馆的信息协同共享,将电子化城建档案材料直接提取使用(责任科室:初始登记科)。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对非因权利人原因发生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变更登记的,由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底前完成)

建立电子档案制度。出台不动产登记通过共享渠道获取电子信息的保存、归档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责任科室:档案管理科;2020年底前完成)

(二)推进流程集成

深化“一窗受理”。提升“一窗受理”应用深度和广度,在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基础上,逐步将增量房转移登记等所有业务类型纳入“一窗受理”范围。(责任科室:受理科,技术保障科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底前完成)

优化审核流程。将可通过对受理、审核、登簿等各环节进行抽检来确保登记质量,且不易产生廉政风险的部分不动产业务调整为一级审核。(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实行合并办理。对符合一并申请情形的,可以一次性受理多个相互关联的申请事项,就不同的登记事项依次审核并予以登记。(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办理流程电子化。在法律允许且技术条件安全可靠的情况下,逐步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的申请表、示范性合同替代相应的纸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和示范性合同。(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2020年底前试行)

规范抵押合同。在全面实行抵押登记网上申请的基础上,推广使用我中心提供的《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示范性文本)。(责任科室:抵押登记科;2020年6月底前完成)

探索告知承诺制。对部分申请人难以获取的申请材料,试行允许申请人以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申请材料。(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020年底前实现)

(三)推进人员集成

优化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探索设立线上业务办理科室,形成线上线下业务分工合理、适应“互联网 ”及深度网办模式需要的科室设置模式;突出登记业务主线,大幅扩大受理和审核人员队伍,充实核心环节的人力资源配置。(责任科室:办公室;2020年6月底前完成)

推广“全员通办”业务模式。统筹全中心的业务审核力量,探索对部分登记业务在全中心范围内实行全员通办。(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办公室、信息管理科;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形势,直面问题

国家、省、市对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高度重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方向和举措,中心至上而下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锐气,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找出差距,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讲究实效

紧紧围绕两个阶段的办理时间压缩目标,重点抓住能够大幅减少办结时限的关键环节和领域,集中优势力量,上下一心,通力协助,以不达目标绝不收兵的执着与勇气,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实现上述办理时间压缩目标。

(三)严控质量,确保安全

在压缩业务办理时间的同时,一定要确保登记质量,严守登记不出现重大错误这一底线。一方面,各科室、分中心要加强人员业务管理,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和系统操作规范办理业务,杜绝随意性;另一方面,信息管理科要从技术上加强管控,对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的,从技术上做到不予受理或者登簿。

(四)看清趋势,快人一步

在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创新上,要传承弘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主动思考、看清趋势,谋定而动、快人一步,开拓进取、奋勇拼搏,力争成为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的先行地、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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