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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证】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登记字〔2018〕27 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实施方案》已经2018 年1 月10 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年1 月16 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中心党委工作部署,我中心与市邮政速递公司(以下简称ems)合作,在以自愿为原则,为社会提供不动产权利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有偿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出ems快递送证上门服务,改变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从申请受理至缴费领证至少来中心两次的现状,增加领证方式的选择性,节省办事时间,群众免于来回奔波,实现 “只跑一趟”即可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不动产权证书ems快递送达业务的有效开展,成立工作推进组:

组长:谭祥升

成员:卢建芝、李厚彬、肖寒、简杏转、严佳

三、实施时间及范围

从2018年1月29日起,中心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可自愿选择ems快递送证有偿服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时,或在前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时,选择委托邮政公司领证的,需在申请表邮寄栏目内选择邮寄取证方式。

2、受理。工作人员成功受理该份案卷的同时,在系统上选择“邮寄”标识,当场计算不动产登记涉及费用,打印缴款通知书和受理回执单交申请人,并指引申请人到11号窗口缴费后到12号窗口办理邮寄业务。

3、缴费。申请人凭缴费通知书到11号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后,凭回执单到12号邮寄窗口填写《寄递委托书》和《ems邮寄详情单》,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必须是业主或业主授权领证的被委托人)、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等信息,邮政公司驻点人员回收《受理回执单》并按邮政快递相关规定办理。

4、缮证。缮证发证科安排专人负责邮寄对接工作。缮证工作完成后,有邮寄标志的案卷归为一类,并通知邮政公司驻点人员前来办理领证手续,回收《受理回执单》和《寄递委托书》归档,监督其当场进行封装处理。

5、邮递。缮证发证科交邮政公司快递送证后,邮政公司以“优先处理、优先发运”的原则,快速进行发运处理,并做好证书邮政特快专递全流程安全保障措施,严格保证邮件安全。邮费现付,省内18元/件,省外30元/件,1份案卷(含多本证)为1件。

6、分中心工作流程。邮政公司暂不驻点各分中心(除横琴分中心外),采取上门收取需邮寄证书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⑴申请。申请人在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时,或在前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时,选择委托邮政公司领证的,需在申请表邮寄栏目内选择邮寄取证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填写《寄递委托书》和《ems邮寄详情单》,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必须是业主或业主授权领证的被委托人)、pg电子平台的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等信息,然后签名确认提交。

⑵受理。工作人员成功受理该份案卷的同时,在系统上选择“邮寄”标识,当场计算登记费用,打印缴款通知书和受理回执单,存根联申请人签字确认后贴在案中,领证联领证人签字确认并盖“业务受理章”后附案中;缴款通知书交申请人完成缴费手续,抽取《ems邮寄详情单》寄件人存联并加盖“ems取证”印章后交申请人,作为查询凭证,由收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收件人”留存,并请务必妥善保管,收取证书时须向ems快递送证人员出示。

⑶缴费。申请人凭缴费通知书可到收费窗口刷卡缴费或通过微信扫码缴费或到市财政部门指定的缴费银行进行缴费。

⑷缮证。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邮寄对接工作。缮证工作完成后,有邮寄标志的案卷归为一类,并通知邮政公司人员前来办理领证手续,抽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及《ems邮寄详情单》,并复印一份《寄递委托书》交邮政公司人员用于核对收件人身份信息,监督其当场进行封装处理。

⑸邮递。分中心交邮政公司快递送证后,邮政公司以“优先处理、优先发运”的原则,快速进行发运处理,并做好证书邮政特快专递全流程安全保障措施,严格保证邮件安全。邮费到付,省内18元/件,省外30元/件,1份案卷(含多本证)为1件。

五、异常处理

1、证书遗失的处理。因邮政公司责任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邮件丢失、短少或损毁的,邮政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付申请人,并向申请人作出合理解释;邮政公司应向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协助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证费用。中心给予支持配合,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办理补证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⑴申请。由邮政公司代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在《寄递委托书》上已明确若证书在邮寄过程中遗失,产权人授权委托邮政公司办理相关挂失补发的手续)。

⑵受理。受理科按挂失补发的要求受理。

⑶声明。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遗失声明页面存档。

⑷补发。按中心遗失补发的相关办事流程办理。

2、错证的处理。证书邮寄送达后,领证人发现证书内容有误拒收的,邮政公司投递员将证书退回中心,中心优先按更正登记的办事流程办理,出证后马上重新办理邮寄送证手续。因此重新产生的邮费,市内由邮政公司承担,市外由中心承担。

3、受理缴费后取消邮寄送证服务的处理。因领证人个人原因受理缴费后要求取消邮寄送证服务的,除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缴费外,领证人当天内可进行费用冲销;冲销后到退补件窗口申请取消邮寄,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取消“邮寄”标识。

4、退费的处理。如缴费后发生退件或业务类型有误多收及通过微信扫码缴费等情况需退费的,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退费程序办理,耗时2个月左右。窗口做好解释工作。

5、补缴费用的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登记费用少计费的,审核经办人将少缴部分重新计费并生成缴费通知书,待该宗登记业务完成审核登簿后,系统自动发出一条补交缴费信息给领证人;领证人根据回执单上的网址打印缴费通知书,通过微信扫码缴费或前往珠海市11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任何网点办理缴费手续(附11家银行名称);系统显示已缴费状态并缮证后,缮证发证科再办理相关邮寄手续。

六、具体分工

1、受理科负责:(1)邮寄送证业务登记费用的计费及缴费通知书的打印;(2)加强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3)做好群众的指引工作。

2、信息管理科负责:(1)12号窗口屏幕显示的修改;(2)在系统申请表上增加邮寄标识栏;(3)在系统增加受理环节即可计费并生成缴费通知书的功能;(4)在系统增加自动发送补缴费用信息功能。

3、政策法规科负责:(1)对申请表进行相应修改,增加邮寄达证业务内容;(2)对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相关政策要求的把关。

4、办公室负责:(1)向财政部门申请退费;(2)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的宣传。

5、缮证发证科负责:(1)与邮政公司的对接;(2)登记费用的缴交;(3)证书的发放;(4)做好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的解释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推出邮政快递送证服务为中心一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中心全体人员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人民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狠抓落实。工作推进组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责任科室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邮政快递送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勇于创新。结合“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推广,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拓展与邮政公司的合作,将推出更多便民利民和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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