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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通知: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


珠规建房〔2011〕6号

                    
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的时间和范围

自2011年6月20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新申请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均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

其他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

本通知所指主城区范围为除金湾、斗门行政区以外的市属行政区域。

二、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开发企业申请入网认证和预售许可。

1、开发企业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规建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申请办理“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系统”入网手续,接受业务培训;符合要求的,由市住规建局予以入网初步认证。

2、开发企业获得入网初步认证后,登录市住规建局网站(网址:www.zhzgj.gov.cn)的“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进入预售许可申请系统,录入楼盘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市住规建局依照规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公布预售项目相关信息。

4、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2日内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入网认证确认,接受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培训;符合要求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向开发企业提供备案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并开通网上交易账户。

5、开发企业获得网上交易账户后,即可通过市住规建局网站“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6、为保障正常使用备案系统,开发企业应使办公设备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见本通知附件。

(二)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和备案。

1、购房人在市住规建局网站“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查看预售商品房项目及房屋信息。“房屋实时交易信息”栏目中房屋状态显示为“可售”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2、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就备案系统提供的《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内容进行协商。该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和市住规建局联合制定,开发企业不得更改合同条款和随意增减合同内容。房屋买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则以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补充。开发企业制定的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格式条款文本须在楼盘开始销售前报经市工商局备案。

3、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就购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开发企业通过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购房人核对确认后点击“提交备案”,并在备案系统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设置密码,点击“保存”,该合同即发送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备案系统中该项目楼盘表内该套房屋状态显示为“已销售”。

4、开发企业使用市工商局监制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专用纸张,在签约备案系统打印《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人分别签名盖章、持有。

5、开发企业须在网上签约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的《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工商部门备案的附件或补充协议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该商品房项目网上备案功能将被自动锁定,房屋销售将被暂停。

6、网上备案功能被锁定后,开发企业须向市住规建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过错的,须做出书面检查和改正承诺,申请恢复网上备案功能;市住规建局视情节轻重于5至8个工作日内予以重新开通。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并经系统生成合同编号后,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撤销或解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持具有法定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共同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合同网上备案。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查符合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要求的,办理注销手续,恢复备案系统中该项目楼盘表内该套房屋状态为“可售”。

(二)在商品房初始登记(确权)前,市住规建局不受理预(销)售项目房屋面积、用途、结构、户型、套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可预售房号等事项的变更申请。

(三)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在备案系统中及时更新、汇总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和房屋登记状态,并由市住规建局和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通过“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发布,供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查询。

(四)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或建议,请按相关职能联系有关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2225854

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话:2622115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电话:3268279

附件:《开发企业网上备案系统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说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开发企业网上备案系统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要求

一、硬件配置

(一)cpu:p4 2.4g或更高配置

(二)内存:512m或更高配置

(三)硬盘:80g或更高配置

(四)黑白激光打印机(用作打印合同):自动双面打印,打印速度每分钟26页a4纸或更高配置。

(五)数字证书usb ekey电子密钥(通过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进行申请)

二、软件配置

(一)操作系统:windows xp或更高版本

(二)办公软件:office word 2000或更高版本

(三)网页浏览器:ie 6.0(不能低于6.0版本)

(四)安装usb ekey电子密钥驱动程序,下载地址: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三、网络配置

(一)连接方式:光纤或vpn(虚拟专用网络)或adsl上网

(二)带宽:1m或更高(建议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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