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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之十二 | 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

  编者按:近年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23年5月24日起,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介绍已推出的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展示改革成果,供大家交流借鉴。本期推出案例十二。

  一、主要做法

  (一)异地互设跨省(城)办业务窗口模式

  1.签订合作协议,授予办理权限。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省(市)外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达成“跨省(城)通办”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各自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互设“跨省(城)通办”服务专窗,并明确双方异地办的实现方式及业务流程。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赋予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异地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外网预受理权限,被授权人可对异地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

  2.异地申请线上推送,属地审核。异地窗口预受理信息线上自动推送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由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完成受理,并在线进行审核、登簿。

  3.线上自助缴纳税费。异地申请人可以扫描预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完成登记费的缴纳,涉及缴税的,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线上一窗推送申报纳税信息至珠海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审核后短信通知申请人缴税,申请人线上完税后,电子完税凭证自动推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线上登簿,邮寄送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登记簿,并缮证。异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选择“邮寄”送达纸质权利证书的,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邮寄送证;申请人选择电子证书的,完成缴费后系统自动生成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权利人可随时登录“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pg电子平台官网查询、下载。纸质材料由异地登记机构事后通过邮件寄递,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后归档。

  (二)“全程网办”实现“跨省(城)通办”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抵押合同网签类公共服务事项;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司法查控渠道的查(解)登记、协助执行过户登记业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房屋转租登记等,企业、群众可不受地域限制,零跑动,线上申请上述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城)通办”“全国通办”。

  二、工作成效

  目前,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广州、深圳等7个省内城市,以及开封、邯郸、哈尔滨等5省9市互设“跨省(城)通办”窗口的合作。异地办理登记pg电子平台的业务范围涵盖了所有法定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先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城)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所列的高频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跨省(城)通办”打破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是落实不动产登记服务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改革要求的重要实践,“跨省(城)通办”打通了企业、群众在省外异地城市申请办理属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服务障碍,是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高登记服务便利度的重要方式,未来将有更为广阔的适用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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