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23年5月24日起,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介绍已推出的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展示改革成果,供大家交流借鉴。本期推出案例十一。
一、主要做法
(一)政企合作,创建线上申办通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互联网 开发企业”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职责边界、信息安全、印章效力、法律责任等事项,创建“开发企业网上申办系统”办理渠道,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该网上申办通道线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登记等商品房销售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对线上提交的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信息共享,实现申请材料电子化
预(现)售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通过电子签章的应用实现全程电子化。开发企业授权的工作人员通过网上申办通道发起商品房销售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系统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过信息共享自动获取预(现)售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并根据业务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申请书、询问表等电子表单材料,买卖双方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申请材料的电子签名(章)。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由业务申办系统自动提取,不能共享获取的材料由申请人直接上传电子影像材料。
(三)并联审核,线上完成审核登簿
非涉税登记业务,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登记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涉税登记业务,系统收到申请信息后,通过“不动产登记 税务”共享服务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登记、税务部门进行线上并联审核,多宗业务批量申请、批量审核。两部门均审核通过的,系统发送缴纳税费信息至申请人,申请人在线缴纳相关税费后,系统自动获取完税凭证,登记部门直接依据电子申办材料线上完成登记审核并登簿。
(四)邮寄送证,实现“一网通办、零跑动”
完成登簿后,权利人选择电子证书的,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权利证书,权利人可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电子证照”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pg电子平台官网“虚拟自助机”——“电子证照”进行查看、下载、打印电子权利证书;权利人选择纸质证书的,登记部门根据申请人预留地址直接邮寄送证或权利人自行到就近登记服务大厅的自助打证机上打印权利证书。
二、工作成效
珠海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开发企业”模式,大幅提高一手房交易办证的便利度。在此模式下,开发企业“零跑动”,一次性线上批量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申办材料无纸化、电子化,登记部门一次性批量办结多宗不动产登记业务。近年来,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开发企业”模式已经成为一手商品房登记业务的主要办理渠道,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2年,超500家开发企业通过此模式办理一手房登记业务达5.71万宗。
2023年,珠海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开发企业”进入全程网办模式,标志着一手商品房销售办证进入无纸化、智能化的“快办、网办、不见面办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