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办证资料精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档案数据共享模式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与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合力提升服务效能,自2020年5月18日起,登记中心与城建档案馆实现档案数据信息共享,办理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商品房确权)6大项材料无需提交复印件。
以往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商品房确权),既要把建设项目材料提交至城建档案馆归档,亦要提交复印件至登记中心作为申请材料。在数据共享的模式下,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材料移交至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将优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材料存档,并通过专用网络推送电子扫描文档至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在受理首次登记申请时直接提取电子数据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验收合格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多项材料不再收取复印件。通过档案数据电子化协同共享,以信息互联精简办事材料,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近年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全力提升数据质量,深化信息互通共享,与地方公安、地税、民政、银行、社保等10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年共享信息近800万条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中心将落实2020年不动产登记工作要点,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题库,继续深化信息共享力度,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少填”“少报”“少跑”“少带”“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