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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高频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现就我市高频登记业务压缩办理时限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2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个人间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等20项高频登记业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从原来的2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1个工作日。原等于1个工作日或即来即办的高频登记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保持不变。其他非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暂不做调整。

  附件:20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办理时限明细表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7日

附件:20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办理时限的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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